(二)“意念的摹状与规律作用”说
《知识论》的主旨“是说所谓知识是以常治变,以普遍治特殊,以抽象的治具体的”。要达到以常治变,就要有意念活动。借助抽象从所与中获得意念,又以意念还治所与,变形成知识。所以,金岳霖对意念的本性和功能问题作了深入讨论。
金岳霖认为,意念来源于感觉经验,而这一过程就是意念对所与的摹状。他说:“所谓摹状是把所与之所呈现,符号化地安排于意念图案中,使此呈现的得以保存或传达。”[16]在摹状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抽象”的作用。它是知识的最重要的工具,是知识形成的必要条件。[17]
他认为,意念还治于经验的过程,就是所谓“规律”。他说:“所谓规律,是以意念上的安排,去等候或接受新的所与。”在用意念接受所与的过程中,虽然所与是具体的、特殊的,但此意念上的安排却是抽象的,是以抽象的一套条件去接受具体的、特殊的所与。正因为意念有对所与的规律作用,他称意念是“抓住所与底办法”。[18]即凡合乎某种条件的所与,我们都以某意念去安排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