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山毕业于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警官大学)刑侦专业。毕业后分配回家乡到公安局刑警支队工作。由于成绩突出,被提拔为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今年初为一个小小的案子,被辛银免去了中队长职务,现在一大队二中队任侦察员。
那天,开发区某供销公司经理王辉来报案,公司已除名的原业务员杨芳在三月内以供销公司名义分两次收回货款一万八千元未入账,装进了腰包,请求公安刑警收审人犯,追回公款。
李虎山和副中队长田小宁商量后认为,杨芳的行为确已构成了诈骗罪,同意立案。
报告到大队长宿伟那里,宿伟也审签了,支队长辛银也签字“同意收审”。这样,杨芳被传到了刑警二中队,李虎山宣布了依法收审的决定后,在收审报告上签了字。
这是个轻浮的漂亮女人,一阵骇怕过后,突然想起了女伴说过,这里的刑警支队长好色。她想,凭自己的脸蛋和玩男人的本事,还怕这个支队长不上钩?想到这里,她望了望门外已经等候的警车,对李虎山、田小宁说:“二位队长,我上个厕所行吗?”
行,那有啥不行的,反正你有家有舍,我们还怕你跑了不成?
杨芳跑上二楼问一个警察:“同志,支队长的办公室在几楼?”
那人说:“二楼左手最里边,上面有牌子。”
杨芳跑到支队长办公室门口,见门虚掩着,一阵惊喜:谢天谢地,人在呢。她整整头发,用手摁了摁狂跳不止的胸口,敲响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