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恨,恨小姐。
便和相好的联手、处心积虑地将小姐给杀害了。
他以为小姐死了,他就能回去、能顺利掌握小姐的家业。
因为小姐只是赶走了他,并没有休了他,也没有去官府落案。
这是小姐的仁慈,却也成为她自己的死路。
当然,也是那对野鸳鸯的死路。那男子在死前,还在求恳本官、求恳任何人、说他愿意拿一切去交换、只要能让他活下去。
呵,怎么可能?他还以为人人都是那位小姐呢?连他的孩子们、都在他被砍头前、朝他身上吐口水。
杨伟,你觉得,你和那个男子,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只在于你没有杀了隆珠儿是吗?
其实没有区别,你只是还没有机会动手而已。
如果不是柴签死了,今日受此奇耻大辱的你、就离杀了隆珠儿也不远了。
你之前躲进院里来的那一刻、杀心就差没有直接写在你的脸上了。
说说吧,说说柴签的情况。若有一字谎言、本官不介意让人将你扒光、丢去街上受万人唾弃!而后判你‘内乱’之罪、徙两年、裸徙!!”
“内乱”罪,即“通奸”罪。为十恶罪行中之第十恶。本应重判或斩命。
大夏朝因某些原因、风气开放。虽已将此罪律改为了:双方徙一年半、有夫有妇者、徙两年。
但罪、仍是罪。仍不能放纵私欲、混乱社稷。
杨伟听得懂这是个什么罪,更知道那裸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