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名叫巴利哈,处决时年仅18岁。他是一个智商不高的不良少年,当年他误交损友卡拉克,与16岁的卡拉克一同去盗窃纽约南部的一个货仓。
当夜卡拉克怀揣手枪,与巴利哈一起犯案。哪知道在盗窃时遇到两个巡警,警察看见是两个黄毛小子,就上前想把他们拘捕。
这时卡拉克拔出手枪,指向警察。警察一步步向他们走近,一个警察想把卡拉克手上的枪拿下,叫卡拉克把手枪交给他。
卡拉克的手颤抖着,用枪指着警察,大喝:“不要过来。”但警察还是一步步逼近,一面说:“把枪交给我。”
巴利哈看见两人对峙,非常害怕,他怕死党真的开枪将警察打死,他想让卡拉克把枪交给警察后投降,情急之下,他向卡拉克叫出了当代美国司法史上最著名的五个英文字:Celak,lethimhaveit!
巴利哈的意思是:“卡拉克,把枪交给他吧!”可是,卡拉克却误解了他的意思,他不知道“it”这个代名词,指的是手枪,他以为巴利哈的意思是:“把他一枪毙了吧!”他误会了话中的“it”,指的是子弹。
卡拉克一枪就把警察击毙。二人双双被捕,卡拉克对法官说,当时自己以为巴利哈叫他开枪,但巴利哈的律师申辩,说没有叫他向警察开枪。这句话的意思,是叫他向警察交枪。陪审团相信卡拉克的说法,认为巴利哈参与谋杀。事发时巴利哈刚过了18岁生日,被判死刑;卡拉克尚未成年,只判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