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广告法的学习、宣传, 帮助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和消费者准确理解此次广告法修改的立法原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的同志联合编写了本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姜天波组织了本书的具体编写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的马正平、刘泽巍、吕丽萍、陈扬跃四位同志全过程参与了此次广告法的修改, 承担了本书的撰写工作, 对广告法的条文含义作了阐释。在编写过程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王翔处长多次组织编写人员进行讨论,并承担了全书的统稿工作。在初稿完成后, 工商总局法规司的同志从实务角度对全书进行了细致的审校, 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易懂地阐释广告法的内容, 但因时间和水平有限, 如有疏漏之处, 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15 年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 年10 月27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