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奇怪的是,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考察生产力的时候,他们从未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确定下来,他们只是相应地考察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力和所有制形式。我们试将这两种情况用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归结一下。
首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阐明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主要的基础。在这里,人的活动的定义,成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之一。人的活动包括两个方面:生产(人对自然的关系)和交往(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和交往彼此相互制约着,但生产是决定性的方面。交往是人和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人们之间的一定的关系——交往关系,这是广义的社会关系(不是指与个人对立的社会关系),即在社会内部形成的最一般的关系(不同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交往形式是交往的一定类型,是交往关系的一定类型。因此,“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的原理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是一致的。这一解释已被下面的这一情况所证实,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后的著作中所提到的,这样的公式正是生产力决定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