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乡土社会,且是乡土社会中的模范地区,北京人决不缺乏等级意识。礼仪因对象场合所作的种种区分中,即有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传统人格中固有的文化偏见。老北京人少了一点商业竞争中的势利,传统社会却另有其势利,如对于身份(亦一种“形式”)的注重。出身歧视、行业歧视(行业内部又讲究“师承”、“门户”)即出于这种势利。《钟鼓楼》中的人物为此而贱视“大茶壶”的儿子;落魄的乌世保总不能忘自己是“它撒勒哈番”,即使在囚中,也不肯失“旗主子”身份(《烟壶》)。到乌世保画内画、烧制“古月轩”这会儿,戏剧艺人在京城还被视为“贱民”,不许进内城居住呢。
下层社会并不能天然地产生平等思想。即使卖苦力如车夫者,彼此又岂能平等!“同是在地狱里,可是层次不同”(《骆驼祥子》)。专制社会沿袭了几千年锻造得极其精致的等级制,以对权势的崇拜(至少是敬畏),造成普遍社会心理。从来有“醉心贵族的小市民”。北京市民亦不能外。即使老北京模范市民祁老太爷眼中的小羊圈胡同各家也有差等。他“不大看得起”隔邻的大杂院,“所以拿那院子的人并不当作街坊看待”,“对其余的五个院子的看待也有等级”(《四世同堂》)。但你在这里须留心,这位老人持为标准的不是经济地位,而是“品类”。他敬重斯文,注重德行,因而对穷愁潦倒的诗人和干粗活的李四爷都不乏敬意。这种人物评价上的尊重实际顺乎情理,又是注重形式的反面,与市民的形式主义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