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控制(control)阶段(12~24个月)。这个阶段的儿童对养育者的要求和社会要求有了一定的觉察能力,可以相应的发动、维持、调适或停止行为或情绪。控制的特征主要是顺从,控制行为依赖于信号的存在,自发的抑制能力开始能够积极地指导自己的行为。例如,他们能对外界的控制做出反应(如拿到一个奶嘴并放进嘴里),并开始遵守外部信号或规则(如遵守父母的要求“不要碰这个”)。1岁以后,婴儿发展出了抑制线索位置的强势反应并具有了成功到新地方寻找物体的能力。由于婴儿日益增加的活动以及对活动的控制逐渐变得更加自我定向,他们开始显示出初步简单的外部控制形式。因此,他们开始对警告信号做出反应并可以遵守一个简单的要求。
第四阶段,自我控制(self-control)阶段(24~36个月)。这个阶段的监控类型科普称之为“自我控制”,而不是“自我调节”,意味着儿童调节行为来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限,延迟和等待的能力也有限,例如,这个阶段的儿童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自己的情绪。他们倾向于对遇到身体攻击做出情绪爆发(如哭泣)的反应或遇到挫折时发脾气。他们仍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照料者的帮助来应对压力或疲劳的挑战。而“self-control”与上一个阶段“control”的区别在于这个阶段儿童表象思维和回忆能力的出现,如出现延迟模仿行为,这个阶段行为的主要特征是顺从、延迟行为。此外,这一阶段的儿童还发展了自主感和自我意识。他们的情绪指令变得越来越复杂,开始发展包括与自我意识和自我知觉相关的二级情绪,如害羞和自尊。这些情绪发展与皮亚杰描述的认知能力和逐渐增加的自我感觉相一致。到2岁或者再大一点的时候,幼儿就可以完成一些对物体进行识别和定位的简单任务。相关的认知成就包括计划能力、展示一个活动顺序的能力、记忆一个心理表征的能力和发展语言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力与发展的自我感觉一起,使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开始实践他们自己的意图,遵守外部要求控制身体活动,交流和情绪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