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国旧制度的风俗,当时的人难有改善的良策,而现代史学家,虽能自由地翻阅档案,思考暴力革命的起源,却未必有事后的智慧,清楚地知道法国人如何摆脱为公与徇私的困境。法国的旧制度确实出了问题,但比制度之祸更难以厘清的是人心之乱,制度源于人心,不公正的制度让人心更迷茫。普遍的不公里尚存良法,却是僵滞的,或是浮动多变的,因执行者冷漠的面容与刻薄的言辞失去感化人心的力量。若要彻底改观,首先是变革制度,还是改良人心?不变制度,如何改人心?不改人心,如何变制度?
这是个思辨的循环,制度、风俗与人心都可能是第一原因。法国人曾陷在这个循环里,总想打碎它,却多次陷入徒劳。启蒙思想要诉诸风俗与人心的变革,希望以全新的道德改良风俗,然而文字之力微弱,或沦落为名利场上的陈词滥调,或迷恋于清谈与幻梦,于事无补。1770—1774年,掌玺大臣莫普(R. N. de Maupeou)力求改革司法体制,1776—1781年,任财政大臣的瑞士人内克(Jacques Necker)施行全面变革,在各省设立议会,限制总督和高等法院的司法权,强化社会管理和财政体系的透明,缩减宫廷开支,规范年金授予制度。他由此被看作改变法国的希望,但相关措施仍遇到阻力,效果微弱。对于旧制度的进退之难,塞古(Octave de Ségur,1779-1818)伯爵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