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未出庭
原告不出庭的后果1.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的后果1.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 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离婚案件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到庭。即使委托了律师等代理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律师解读 1.离婚案件原则上本人必须出庭。一般来说,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十分特殊,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比如出国或者生病了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律师交给法院。2.离婚案件能否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答案是否定的。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所以,虽然在一般民事案件中可以特别授权,但在离婚案件中只能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代收法律文书,但不能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不能代为进行和解。对于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出庭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但自己对婚姻的态度必须亲自向法院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3.原告明知被告下落而不提供给法院被告信息如何处理?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离婚的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而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这导致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而且事后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所以,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非常慎重,会要求原告提供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情况及证明,子女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等,充分了解双方的各种情况,避免有人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