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时所发行的四铢钱,其文半两。所以,这次武帝的“行半两钱”(一两为二十四铢),实际是恢复文帝时四铢钱。这次改革由于盗铸的缘故又没有成功,盗铸的办法是铸重量轻的钱或磨取四铢铢钱的铜屑再用而铸新钱,这样就发生了“钱益轻薄而物贵”, “远方用币烦费不省”,故此,不能不进行新的币制改革。
元狩四年(前119)第三次改革:元狩四年,在卫青、霍去病分道北击匈奴,又迁关东贫民于关以西七十余万口之时,财政严重困难,汉武帝进行了第三次币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内容有:
发行新币“白金三品”:是以银与锡白色合金铸造的三种货币:一种是龙文币,重八两,圆形,名“白选”,值三千钱;第二种是马文币,重六两,方形,值五百钱;第三种是龟文币,重四两,狭长形,值三百钱。这些货币都大大超过了它的实际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盗铸白金币,可获厚利。所以发生了《史记·平准书》所说的“盗铸请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
《史记·酷吏列传》也说,当时“民为奸,京师尤甚”。发行“白金三品”的目的本来是为“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
在“吏民”如此“盗铸”的情况下,这一目的自然无法达到。后来政府稍为降低了白金币的作价,民众并不重视、使用,政府以法令强制无用。过一年后,至元鼎二年(前115)终于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