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侠点了杯酒,在吧台前坐下。从这里可以看到角落乐队的表演,稍一转身,也能看见雨中漫步的行人。他改变了自己的样貌,所以这里没有人认出他。横过长长的被酒水打湿的吧台,厕所里闪过几道暧昧的身影。在舞池灯光的闪耀下,那个年轻人的脸庞、衣领和手背,浸在模糊不清的色块中,像搽了粉。现在他越看越觉得他年轻,简直像个孩子。哪怕是在端点岛,一个不真实的世界,眼神也骗不了人。年轻人察觉到了他的视线,抬起头来,疑惑地望着人群,直到他以一个约定好的手势打招呼,他才露出微笑。
等到乐队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们坐在一起。
“你觉得我弹得怎么样?”年轻人问道。
他觉得有些不忍心了。
“不赖。”
“真的?”
“真的。”他肯定道,“你弹得很好。”
年轻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向他请教了几个音乐上的问题。他说自己也能唱歌,便抱着吉他唱了几句。他都听到了。尽管酒吧环境嘈杂,但他还是认真地去听。换作以前,以他的脾气,绝无耐心教导后辈,更不用说花时间在一个如此破烂地方听一个不入流的歌手唱歌。其实年轻人弹得很一般,有几个和弦的衔接弹得格外生硬,只是空有一腔热情。可歌曲中有打动他的部分。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他想,尽管那是一首伤心的情歌,这孩子却有独到的见解。年轻人的情感很丰富,他有些好奇对方在弹吉他时脑子里的画面了。也许那是一辆公共汽车,在长长的国道上行驶。他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是国道上尘埃漫天的场景。他好像看见一个年轻人,背着吉他,坐在公共汽车上,头挨着窗边;车向未知的远方驶去,后视镜中消失在地平线后面的是遥远的家乡。现在他明白了,年轻人掺杂其中的,是愁绪,还有对往事不可追的怅惘。于是他更加不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