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哲学概念,指一般概念、一般观念、一般性、普遍性等。此处的“相”的含义,与自然科学(尤其材料学)中“相”(phase)的含义完全不同,自然科学常提的“多相共存”与此处“共相”完全无关。
[2] 罗素用以指那些被用来摹状事物,揭示事物某些特征、属性的,由冠词和普遍名词及限制语构成的词。摹状词分为限定摹状词(又称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又称不定摹状词)。其中,限定摹状词又简称为摹状词,指满足某种条件时存在且仅存的唯一事物。
第六章 论归纳法
在此前几乎所有的讨论中,我们一直想通过关于存在的知识来弄清什么是我们的材料。宇宙中有哪些东西是因为我们亲知了它们,才知道它们是存在的?至此,我们的答案一直是,我们亲知我们的感觉材料,也许还亲知我们自己。我们知道它们是存在的。而我们记忆中的过去的感觉材料,我们也知道它们在过去曾经存在。这些知识为我们提供了材料。
但是,如果我们要想从这些材料中作出推论——如果我们要知道物质的存在、其他人的存在、我们个人记忆开始之前的过去或未来的存在,那么,我们必须知道某种可以据此作出推论的一般原则。我们必须知道,如果事物A的存在是事物B存在的标志,要么B与A同时存在,要么比A稍早或稍晚存在。例如,雷声是早于闪电存在的标志。如果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就不可能把我们的知识拓展到个人经验之外的领域;而正如我们所见,个人经验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我们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知识的这种扩展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如何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