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一致的选择”
“大多数人一致”的聘人原则可能毁掉一个公司,但如果你是一个非能力型管理者,这种决定对你很有好处。我不知道这种风俗开始于何时,不过现当代,如果你看中了某个人,但没有四五个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支持,你是不可能让他加入你的团队的。
组成多人聘用团队,是很容易找到理由并站住脚的。有些过分依赖人力资源的公司,极度滥用这种“一致聘用”的原则。近期,我的一位朋友在应聘西捷航空的登机处工作人员时,需要经过25人的评审团的考核。这是体现这种聘用原则的一个典型示例。25个人怎么可能同时同意同一个人进入公司呢?事实上,大公司青睐人缘好的员工,以及最不可能引起不满和改变的人。
长期以来,我们都曲解了帕特里克·兰西奥尼[5]和其他伟大的组织集团行为领袖者的思想,他们都认为,控制住进入公司的职员是很重要的。我们告诉自己,自己看中的人能够与团队里的人和谐相处,就意味着他们更有可能对公司氛围产生积极的影响。不过这种观念真是胡扯。事实上,这种聘用机制的作用正好跟人们普遍认为的作用相反。
自己诚实地回答一下:什么时候群体性的招聘决策收获过真正的成功?让我做一条重要的区别:我说的是一致同意,而不是串通勾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