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就露吧!反正东西已经到手了。给少了,能这么顺当?”
伊辉这才详述了自己的调查过程。
“还真从环卫工那里挖到了情况?”王可不免惊讶,“你意思出租车里那个受伤的女孩,是金兰?”
“不确定。”
“那这个监控又能证明什么?”
“我想检查录像机。”
伊辉说出自己的设想。正如他早先给张定一分析的那样:当年电子眼破坏者的样子,被丽莺超市的户外监控拍到了。于是,破坏者借用一个孩子的手,打碎超市玻璃,制造空档,潜入超市,偷走录像机硬盘。那个机会很短暂,破坏者拆装录像机、取硬盘的速度,一定要够快。这就要求破坏者手脚麻利,甚至要提前拿录像机拆卸,反复训练。那种训练十分有必要,完全符合人的行为逻辑。不管破坏者是谁,都会预设最坏的结果。一旦因动作太慢,被返回超市的老板娘发现,结果就是坐牢。
在这个思考基础上,伊辉从金生水当年拍的照片中,看到金兰家大棚上的监控,自然而然就想到了金科。如果金兰眉骨上的疤,真是因出租急刹导致的,那金科一定怨气满满,有十足的动机,去对付三号电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