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特点,是重实际,讲功效,把对历史的认识转化为现实的实践。杜佑撰《通典》是着眼于现实而关注于“理道”。他主张“理道不录空言”,必然认真探讨“礼法刑政”,进而研究“政理”的具体措施。贞元十九年(803),杜佑入朝为相的第一件事,就是辑录《通典》要点,另成《理道要诀》33篇,编为10卷,上奏德宗,重申“详古今之要,酌时宜可行”之旨。[77]《理道要诀》是《通典》的简本,从前者的书名可以看出《通典》的主旨实在于“理道”的“要诀”,在于历史认识之转化为现实的实践。为《通典》作序的李翰自谓“颇详旨趣”,他在序中强调指出:“今《通典》之作,昭昭乎其警学者之群迷欤!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经邦在乎立事,立事在乎师古,师古在乎随时。必参古今之宜,穷始终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问而辨之,端如贯珠,举而行之,审如中鹄。夫然,故施于文学,可为通儒,施于政事,可建皇极。”这一段话,把《通典》意在“经邦”、“致用”的主旨阐述得十分透辟。“师古”的目的不是复古,而是“随时”;“随时”是为了“立事”,以达到“经邦”的最高目标。这就是《通典》“将施有政”的“致用”之旨。李翰认为,这是那些刻意于“文章之事,记问之学”的一般著作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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