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原故,那就是中国不承认别国的平等,西洋人到中国来的,我们总把他们当作琉球人、高丽人看待。他们不来,我们不勉强他们。他们如来,必尊中国为上国而以藩属自居。这个体统问题,仪式问题就成为邦交的大阻碍,"天朝"是绝不肯通融的,中国那时不感觉有联络外邦的必要,并且外夷岂不是蛮貊之邦,不知礼义廉耻,与他们往来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贪利而来,天朝施恩给他们,许他们作买卖,藉以羁縻与抚绥而已。假若他们不安分守己,天朝就要"剿夷"。那时中国不知道有外交,只知道"剿夷与抚夷"。政治家分派别,不过是因为有些主张剿,有些主张抚。
那时的通商制度也特别。西洋的商人都限于广州一口。在明末清初的时候,西洋人曾到过漳州、泉州、福州、厦门、宁波、定海各处。后来一则因为事实的不方便,二则因为清廷法令的禁止,就成立了所谓一口通商制度。在广州,外人也是不自由的,夏秋两季是买卖季,他们可以住在广州的十三行,买卖完了,他们必须到澳门去过冬。十三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十三家可以与外国人作买卖的。十三行的行总是十三行的领袖,也是政府的交涉员。所有广州官吏的命令都由行总传给外商;外商上给官吏的呈文也由行总转递。外商到广州照法令不能坐轿,事实上官吏很通融。他们在十三行住的时候,照法令不能随便出游,逢八(那就是初八,十八,二十八)可以由通事领导到河南的"花地"去游一次。他们不能带军器进广州。"夷妇"也不许进去,以防"盘踞之渐"。顶奇怪的禁令是外人不得买中国书,不得学中文。第一个耶稣教传教士马礼逊博士的中文教师,每次去授课的时候,身旁必须随带一只鞋子和一瓶毒药,鞋子表示他是去买鞋子的,不是去教书的,毒药是预备万一官府查出,可以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