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犬?那么…从哥本哈根到加莱,送一封信要几天?”阿方斯还真没想到,竟然还有用猎犬送信的操作?
“我们可以用快船送信,从哥本哈根送到吕贝克去,只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
从吕贝克的猎犬站送信,三四法里(12公里)就换犬一次,一天就可以送到不来梅;
从不来梅到格罗宁根、再到阿姆斯特丹,也分别只需要一天。”
奥威特掐指一算:“用您的快船,从阿姆斯特丹到加莱,也只需要一天时间;
这么算来,全程只要5天5夜,就可以把信从哥本哈根送到加莱。”
“从加莱送到哥本哈根也一样?”阿方斯连忙问道:“现在能用吗?”
“现在就能用!”奥威特点了点头:“您需要送信过去?”
“对!”阿方斯点了点头:“我马上就要建立一个通信,跟已经在丹麦的人手建立联系!”
“我想没什么问题,如果他已经在哥本哈根,七天之内一定能送到,如果不在…可能十天到半个月才能送到。”奥威特回道。
“您是指埃夫里森先生吗?可以先把信送到我那里,我会交代人,把信送到陛下那里,再由陛下转送过去!”
格里芬一听,竟然有如此便捷、比信鸽更加稳妥的通讯方式,也迫不及待的想利用上!
“我们也有这样的通讯方式!”一看被奥威特抢了风头,安德普急了:
“荷兰的同业公会遍布全世界,几乎每一个超过一万人的城市,都有我们的同业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