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我和本我
病理学的探索使我们的兴趣全部集中于被压抑的东西上面。既然我们知道,就自我这个词的适当含义而言,它也可以是无意识的,那么我们就想对自我知道得更多一些。迄今,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所具有的唯一的向导是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区分标志;最终我们会看到这个区分标志的意义是多么含混不清。
现在我们所有的知识一律都与意识密切相关。只有通过使无意识成为意识,我们才能知道无意识。但是,等一等,这怎么可能呢?当我们说“使某物成为意识”,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在这个关系中的出发点。我们已经说过,意识是心理结构的外表(surface);这就是说,我们已经把它作为一个功能归于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在空间上是第一个被外部世界接触到的——所谓在空间上不仅仅指功能的意义,在这个场合,也指解剖结构的意义。[8]我们的调查也必须以这个知觉外表为出发点。
所有知觉,不论从外部(感官知觉)还是内部——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接受的知觉,一开始都是意识。但是那些我们能够(粗略地、不确切地)以思想过程的名称来概括的内心过程是怎么样的呢?它们代表了心理能量在通往行动的道路时,在器官内部某处发生的转移。它们是向着产生意识的表面前进的吗?或者是意识通向它们?当人们开始严肃地采用心理生活的空间的或“地域学的”观念时,很清楚,这就产生了一个困难。这两种可能性同样不可想象;这里肯定存在着第三种选择。[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