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曰“父兄”。在中国古代,宗法血缘关系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以血缘构成的亲族关系和以婚姻构成的姻亲关系在古代政治生活中有着巨大影响。这些与君主有亲族、姻亲关系的人是君主主要依赖和重用的对象,他们大多为朝中的权贵。奸臣往往用声色财宝迷惑他们,结成联盟,以共享荣华、同分权力。
其四曰“养殃”。奸臣用声色以乱君主之心,用楼台宫榭以纵君主之欲。这样,既达到取宠谋权之目的,又可遂贪污谋利之野心。
其五曰“民萌”。奸臣用国家或自己家财来取悦于民众,广施小恩小惠,进而树立自己的声望,以借此谋取更大的权利,乃至威胁到君主的地位。
其六曰“流行”。君主深居九重深宫,容易为所听到的舆论所蒙蔽。奸臣便广寻能言善辩者,以巧饰之言,广为传播,流行于朝野,以达到蒙蔽君主、为自己歌功颂德、邀取声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