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巴菲特又为什么能把斯科特·费策公司和财富五百强企业相提并论呢?他说,根据1993年的财富五百强企业名单看,如果按照股东权益报酬率排名,斯科特·费策公司可以排在其中的第四位。
不但如此,投资者还有必要搞清楚一点,那就是排在它前面的三位分别是英斯尔克公司(Insilco)、LTV公司、盖洛德公司(Gaylord)。而这三家公司都是因为当年面临破产边缘,坏账被一笔勾销,从而使得当年利润暴增引起的,并不是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真的有什么骄傲的地方。如果扣除这项非正常因素,斯科特·费策公司的股东权益报酬率应该在财富五百强企业中排在第一位,相当于排名第10名企业的两倍。
如此看来,读者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巴菲特会愿意以相当于账面价值1.8倍的价格购进该企业了,因为他从内在价值角度看,斯科特·费策公司应当值这个价。并且,就连一般投资者所担心的以下几种情形也不存在:比如该公司是不是到了一个盈利周期的高峰点,或者这种获利是因为具有独占垄断地位造成的,或者拥有巨额负债……都不是。在巴菲特看来,最主要的因素是该公司有一个明星经理人拉尔夫·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