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农民起事,在面对比他们看起来弱小很多的官兵面前,往往一触即溃,大败而散。除了人员素质方面的的差异,和农民军的武器装备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试想一想,一群拿着木棒竹竿的农民,和一群身着甲胄,手持利器的军兵对着干,而且,一方是业余票友性质的,而另外一方却是职业的,有这个结果,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但是高迎祥的部队,是有统一制服的——铠甲。
一般说来,盔甲这种玩意,只有官军才用(费用比较高,民军装备不起),大部都是皮甲,而高迎祥部队的盔甲,是铁甲。
所谓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意思,更令闯营将士自豪的是,他们的骑兵,每人都有两三匹马,日夜换乘,一天可以跑几百里,奔袭作战能力可谓民军之首。
但是好的装备,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银钱,余风折腾出一个小小的火枪部队,财政上都让他感到压力很大,更别说闯营数万之众了,李自成没有当过老营的家,但是,这次出兵陈州,老闯王将老营都交给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就是以往再对银钱不上心,今后也要操这个心了。
数万之众,靠着缴获对方的武器来打仗,无疑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而闯营没有自己的据点,自己打造兵器铠甲,也不可能,军中虽有匠人,做的也不过是一些修修补补的事情,闯军最大的武器铠甲的来源,不是在民间,而是在各大州府的武库里头。和这些州府的武库头目,太监监军之流的来往,在李自成看来,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这兵戈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