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招致冲突的两种方式就是对爱的追求和对权力的追求,因此,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会对这些内容做进一步的详细分析。
我所描述的神经官能症的结构总体上和弗洛伊德的理论并不冲突,即神经官能症在本质上是内在驱动力与社会需求或者是“超我”展现形式之间的冲突。尽管我认同个人追求与社会压力之间的冲突是每种神经官能症不可或缺的引发条件,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充分条件。个人愿望和社会要求之间的冲突并不一定会导致神经官能症的发生,却有可能导致事实上的人生限制,也就是对于欲望单纯的克制和压抑,或者用更简单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会遭受现实中的痛苦。只有当这种冲突导致焦虑产生了,而且企图缓解焦虑的防御性措施反过来导致了种种不可抗拒的倾向发生,但彼此之间又互不相容时,人们才会患神经官能症。
(1) 我在这里并不打算解释“心理治疗要追溯到多远的童年时期”这个问题。
(2) 参看大卫·李维:《兄弟竞争实践中的敌对模式》,载于《美国行为精神病学杂志》,第6卷(19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