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生产体制因国家制度和社会环境等要素的不同而有差异,那么,为什么会形成这些差异,由此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针对媒介生产体制的问题,美国三位学者塞伯特、彼得森和施拉姆在1956年出版的著作《报刊的四种理论》中就做出了回答。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体制研究的代表著作,该著认为,“报刊总是带有它所属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形式和色彩,特别是报刊反映一种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控制的方式。”[3]这里所谓的“报刊”,并不单纯指报刊,也包括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研究者并不是通过理论假设的实证性研究,而是通过对客观存在的观察,在比较了不同类型的媒介生产体制后,集中讨论了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共产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四种代表性的媒介体制的模式。
集权主义的媒介生产体制模式源于16世纪和17世纪的英国,也就是报业产生的初期。它是文艺复兴后期集权主义思想主张的产物,但其思想来源于柏拉图、霍布斯、黑格尔等人的哲学思想和国家理论。集权主义报刊理论认为,报刊的主要使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贯彻执行政府的政策,听命于国家管理。集权主义理论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其一,从所有制上讲,媒介既可以是国家所有,也可以由私人所有,但私人办报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其二,报刊的所有活动均由政府机构所控制。国家通过颁布营业许可证实行特许制,通过对报刊内容进行审查实行预审制,通过征收知识税(印花税、纸张税、广告税的总称)等对报刊进行控制。其三,政府对报道内容加以限制。例如,报刊不能刊登直接批评政府的文章,不能公开讨论政治问题等。其四,各种形式的报刊都应该成为统治者巩固其地位的有力工具,都应该无条件地为国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