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奏减刑得批准
【原文】
公复禀曰:“辇毂①之下,尚多冤民,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岂无枉者?宜五年差一减刑官,核实而平反之。”
尚书为奏,允其意。时公亦差减刑之列。
梦一神告之曰:“汝命无子,今减刑之议,深合天心,上帝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②。”是夕夫人有娠,后生应埙(xǔn)、应坤、应埈(jùn),皆显官。
【注释】
①辇毂(gǔ):天子的车驾。这里指天子脚下。
②衣紫腰金:形容做高官。
【译文】
屠勋又向刑部主官禀报说:“在天子脚下都有那么多被冤枉而关起来的人,那么在全国上下有那么多的地方和千千万万的百姓,难道会没有被冤枉的人吗?我们应该每五年就派一名减刑官,到各州各地去查询囚犯犯罪的详细情况,确定犯罪的,要明确定罪;确定无罪的,就要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