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古曰:“日至,冬至、夏至也。”
宋节假多至七日
汉时节假,观《薛宣传》,只一日耳。至宋,则多少不等。《文昌杂录》云:“祠部休假,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上元、夏至、中元、腊各三日。馀立春、清明等节各一日。岁共七十六日。”
阅明、清载记及所目睹,官吏以端阳、中秋二节为例假。又至十二月二十日封印,正月二十日开印。此一月中皆休沐之期也。然宰相仍每日视朝召对。清多沿明制,盖官吏每日入衙,每日归邸。
与汉时官吏常驻署中者异矣。
魏郎官受杖须脱裤缠裈束缚
《三国志》注:“黄初中,韩宣为尚书郎,常以职事当受罚于殿前。已束缚,杖未行,文帝辇过,问此为谁?特原之,遂解其缚。时天大寒,宣前以当受杖,豫脱裤缠裈面缚,及其原,裈腰不下,乃趋而去。”
按:尚书郎为清贵之官,乃在殿廷受罚。至脱裤露体,束缚手足,同于罪犯。受罚至此,亦云辱矣。然并未褫职,偶有过,以此罚之耳。
古云:士可杀不可辱。兹所谓辱耶?非耶?然当时官吏亦安之者,似相沿已久,不足异也。
晋官吏受杖不脱裤
《晋书·王濛传》:“濛补长山令,复为司徒左西属。濛以此职有谴则应受杖,固辞。诏为停罚。”又,《世说》:“桓公在荆州,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令史受杖,正从朱衣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讥其不着。公云:‘我犹患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