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的梦想!”志远的目光,落在一把吉他上,“我想以后,背着吉他,走遍全世界!就像吉米·亨德里克斯那样!”
“远哥,你会吉他?”郑勇吃惊,他来龙潭寨三年了,也从来没听远哥提起过。
“阿妈不在了,我一放假,就来这里学吉他了!学了三年了!我一直渴望有属于自己的一把琴,但是,我一直买不起!我挖药卖的钱,只能勉强够学费!”志远情绪低落,“所以,这三年我一直没来过!”
“你可以找叔……”郑勇说着,果断闭嘴,眼珠一转,“远哥,那你今天又怎么来了?”
“因为……”志远目光炯炯,盯着一把吉他,“因为,这三年,我已经凑够钱了,我踩了三年的草药,终于够了!所以,我来了,我要把她带走,从此以后,她陪我,走遍天涯!”
“走!”志远话音未落,化成一阵风,奔进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