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是指在社会规范之中法律具有应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任何人无论地位如何、职务多高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徐有功不惜生命的护法行为值得我们现在每一个司法工作者学习,因为法律的尊严就是我们自己的尊严。
市井流氓的前世今生
在中国古代的民间,有这么一些人,他们严重的危害了社会的治安,而官府对他们往往却没有办法,这些人就是市井流氓。
市井流氓常常打群架,横行市井,以暴力诈取市井百姓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