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此迈克尔·斯托克在《价值与目的:目的论的局限与友谊的目的》一书中的讨论对我帮助很大。尤其参阅该书第三部分。
[10] 友谊是好的,应当发生,这是一个事实,但为了使友谊发生,人们必须受到促进友谊发生之外的其他理由的推动,这是一个可以称作“目的论的悖论”的例子。(我在这里跟随亨利·西季威克,他提出了“快乐主义的悖论”这个名称,用于一个人经常不能有效地用直接针对快乐的目标来促进快乐,而必须有其他一些不能简单地视为快乐的工具的目标。)参阅《伦理学方法》,48、136页。
[11] 类似的对价值的解释最近已经由杰拉尔德·F.高斯和伊丽莎白·安德森提供,尤其参阅安德森《伦理学和经济学中的价值》,第1章。我得益于他们的讨论。尤其是“赋予价值”和“有价值的”之间的关系,参阅高斯《价值与合理》,111、156、167页,以及安德森《伦理学和经济学中的价值》,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