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希特勒来到帝国国会做演讲,他要求国会授予他权力,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可以惩罚任何德国人,希特勒用近乎吼的声音叫着:“我十分期望能有这样一个决定:在我为我们无与伦比的伟大事业的服务中,国家能给我以权力,无论在何地,我可以以我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采取行动。这对我们是生死攸关的问题。无论在前线还是在国内,在运输部门中,在行政机关,还是在司法部,必须服从一个思想,就是为胜利而战斗。”
希特勒说这话的时候,他担任德国总理已将近十年,同时他还是军事领袖,兼任陆军总司令。但他觉得还不够,他还需要一纸空文,可以为所欲为地做任何事而不受阻挡。
希特勒终于如愿以偿,帝国国会代表们全体起立,发出阵阵欢呼,唱起国歌同意了希特勒的要求。历史学家评论道,从此,希特勒本人就是法律。
德国朝野相信真如希特勒所讲的,只要权力都归他所有,就能保证战争的胜利。这种心态在他的党徒中尤其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