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启发艺术
(一)“启发”及其基本特征
“启发”一词源于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的《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宋代朱熹解释说:“‘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孔子之后,《学记》的作者提出“道而弗牵,牵而弗抑,开而弗达”,进一步阐发其启发式教学思想,主张启发学生,引导学生,但不硬牵着他们走;严格要求学生,但不施加压力;指明学习的路径,但不能代替他们达成结论。在国外,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主张用“问题法”来启发学生独立思考以探求真理。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主张“凡是没有悟性彻底领会的事项,都不可用熟记的方法去学习”。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倡启发儿童已有的经验和知识作为学习的出发点,称为“启发教学法”。他认为人们总是用意识中已经存在的旧“观念”去融化、吸收“新观念”,这种心理现象称为“统觉过程”,而这种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他们相应的兴趣。他依据其“观念”及其统觉的心理学和“多方面兴趣”的学说,提出了教学的“形式阶段”理论,明确地把教学过程分为有计划的程序,即“明了”、“联合”、“系统”和“方法”四个步骤,其意图在于循着一定的教学过程,启发学生的思想,增进系统的知识,培养推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