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方面,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他说:“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在1785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里,康德记述的伦理体系有很大的历史意义,他指出,借钱不对,因为如果人人打算借钱,最后就会无钱可借……
康德关于美学的观点丰富而复杂,晦涩而难解,他主要研究的是美感的问题,即《判断力批判》中所说的鉴赏判断问题。康德认为人的美感发生的最主要特征有两大点:其一就是它不是知识判断,而是情感判断,它不具有知识概念性,只有情感的感受与态度。如“花是美的”,在美感中,并不去追求它是何种花等知识性问题,只有一种觉得对象给人美的愉悦感受,是一种纯情感和感性的心理活动,没有思维概念运动。
最大的幸福原则
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增加社会幸福。
——边沁
功利主义哲学创立者边沁,同时也是一位法理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在英国,他还是激进主义者的公认领袖。有意思的是,1748年,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直到60岁时,他才成了激进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