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的时候,上尉又讲了一柱株连远亲的愤达他[83]。比第一柱更古怪,使丽第亚小姐听得津津有味。他还描写当地风景的奇特、丛莽初辟的气象、岛民性格的特殊、好客的风气与原始的民情,终于使丽第亚小姐对高斯完全入迷了。最后他送她一把美丽的小匕首,其名贵并不在于形状和镶铜的手工,而是在于它的来历。因为是一个有名的土匪情愿让给埃里斯上尉的,保证它杀过四个人。丽第亚拿去插在腰带里,后来放在床头小几上,睡觉以前从鞘里抽出来看了两次。上校却梦见打死了一头摩弗仑野羊,主人要他付代价,他很乐意地照给了,因为那是一只非常奇怪的野兽,身体像野猪,头上长着鹿角,后面拖着一条山鸡的尾巴。
第二天,上校和女儿一同吃早饭,说道:“据埃里斯讲,高斯岛上颇有些珍禽异兽,要不是地方这么远,我倒很想去玩它半个月。”
丽第亚小姐回答:“好啊,为什么不去呢?你管你打猎,我管我画画,埃里斯上尉提到波拿巴[84]小时读书的山洞,要是能画在我的纪念册上,我才高兴呢。”
上校表示一个愿望而得到女儿赞成,也许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这个巧合使他大为得意,但他老于世故,有心用激将法说出几点不妥之处,把丽第亚小姐心血来潮的兴致提得更高了。地区荒野,女客旅行诸多不便等等的话,一概不生作用。她什么都不怕:路上要骑马吗?那是她顶喜欢的。要搭营露宿吗?她想到就乐死了。她还说要上小亚细亚去玩呢!总而言之,你说一句,她答一句。因为没有一个英国女子去过高斯,所以她非去不可。将来回到圣·詹姆斯广场,拿出纪念册来给人看的时候,那才妙呢!“亲爱的,为什么你把这张可爱的素描翻过了呢?”“噢!没有什么。那不过是张速写,画的一个高斯有名的土匪,替我们当过向导的。”“怎么!你到过高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