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委托律师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律师与一些鉴定机构具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而且熟悉鉴定工作程序,通过律师申请可以避免鉴定时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而且可能会取得比较有利的鉴定结论。
三通过向办案的交警部门申请,由交警部门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的规定,由交警部门直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四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鉴定结论一般双方当事人都会认可,但弊端是如果觉得鉴定结论对自己不利,申请重新鉴定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根据规定,没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存在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况,就无法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