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人要行之以礼
在重礼仪、讲礼貌、尚礼让的同时,若能以谦逊的方式待人,更是一种恰当的获得和谐人际关系的做法。谦恭既是礼的前提,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形式。《易经·谦》认为,与人相处,能“鸣谦”“劳谦”,不自矜、不骄人,才能人我和顺,无往而不吉。《易传·系辞下》说:“谦,德之柄也”,并以卑释谦要求“自卑而尊人”。朱熹要求君子“以谦下人”“谦则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朱子语类》卷七十)。孔子云:“恭,近于礼”(《论语·学而》),“恭则不侮”(《论语·阳货》),“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用现代的话说,如果能够以“厚礼”待人,往往会让对方觉得“你给足了他面子”,此时,对方往往会非常乐意接纳你。所以,《老子·第六十六章》说得好:“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但孔子也反对貌似有礼而内心虚情假意的行为:“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孟子也说:“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孟子·尽心上》),“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孟子·离娄上》)。他们认为,真正有礼之人,内心充满了对人的真诚和恭敬,而并非只有声音笑貌就可以了。学生万章问孟子:“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回答:“恭也。”(《孟子·万章下》)以礼相待、相敬如宾是文明程度的一种表现,也是建立动态平衡与和谐的良性关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