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很懂事。知道这完全超出了父亲的经济实力,噙着泪,一步三回头地跟着父亲走了……
那摄影作品立即被一位“大款”买定。“大款”倒不太喜欢它。他喜欢的是当众在别人买不起时,自己一掷万金买下任何东西的那种感觉。
那摄影作品被一位“大款”以万金买定的事见了报。并且,此消息的报道配有那个摄影作品。
女散文家那天一看报,当即给自己的代理律师拨通了电话——指出这是公然侵权,甚至是公然剽窃。因为摄影作品的构思,分明来自她那篇不但获奖还被收入“散文精品丛书”的散文……
于是一场“版权”官司又见报。寂寞的报界大喜过望,“炒”得个天翻地覆。那当父亲的看到了有关报道,心想——若说“版权”,“原始版权”是属于我的呀!
他同时起诉了女散文家和男摄影家,使得报界更加大喜过望。电台、电视台也不甘落后,分头进行采访。由于案例独特,律师界终于被诱上钩,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大讨论。媒体推波助澜,使讨论发展成了辩论。于是有经济头脑的人,不失时机地就此事组织了一场法律系大学生的辩论大赛。于是学生们在电视里唇枪舌剑,势不两立。于是有人从中大发广告效益之财。于是引起一位杂文家对此现象的批评。于是引起另一位杂文家的措辞激烈的“商榷”。于是有人支持前者,有人支持后者,掀起了一场杂文大战,使各报战火弥漫、硝烟滚滚。于是引起一部分社会学家的忧患,而另一部分社会学家认为这一切其实很正常,大可不必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