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已经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也被社会广泛接受。但必须看到,总体上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基础还比较薄弱,职业教育吸引力弱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几千年来形成的“重学轻术”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改变,一些地方政府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还不高,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保障。
1.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指职业教育事业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管理职能以及运行机制。经过多年的改革调整,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日趋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问题,主要是职业教育分属教育、劳动人事及行业多个行政部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行业部门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与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各自办学、各自为政,教育行政部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也是分别由不同的具体部门管理,尽管互有沟通,但还是缺乏统筹协调。另外就是缺乏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管理的参与,这将不能有效调动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为此,《教育规划纲要》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加强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并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