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并不认为,内在的价值是与主体和时间相关联的。在这方面,摩尔关于内在的好和内在的坏的“客观主义”概念,不同于我们关于本身被要求和未被要求的“主观主义”概念。
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从我们关于本身被要求的、本身未被要求的和本身中立的定义出发,推不出如果X是本身被要求的,那么非X(X的不出现)就是本身未被要求的。依据我们的定义,非X是本身被要求的、未被要求的和中立的,对应于下述一组偏好:
考虑你所拥有的一件东西X0,你是愿意丢弃它还是保留它,是愿意不拥有它还是(继续)拥有它?你必须撇开为丢弃X你必须去做的那些事情,撇开作为丢弃X之后果将会对你发生的那些事情,来考虑上述建议。如果你偏好丢弃X,则非X就是本身被要求的;如果你偏好保留X,则非X就是本身未被要求的;如果你没有偏好,那么非X就是中立的。
10.任何作为行动的中介或终极目标的事情,(对追求该目标的主体来说)都可以把它叫做好的事情。(参见上面的第一章第五节,第三章第一节)任何事情,如果它是行动的目标,则可以说它是一个被要求的事情。
还有,每一件本身被要求的事情,(对要求它的那个主体来说)都可以把它叫做好的事情。每一件本身未被要求的事情,(对拒绝该事情的那个主体来说)都可以把它叫做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