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从全局原则
在机关日常工作中,往往会发生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矛盾的现象。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协调工作的重要原则。有许多事情从局部的利益来看是适宜的,而且有一定的道理,但从整体和长远目标考虑,却需要局部做出一定的牺牲。
因此,在协调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从总体目标出发,说服有关方面从全局着眼,从长远着想,把各方面的意见统一到全局观念上来,统一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否则,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和协调。
(3)服务原则
把服务寓于协调的全过程,是协调工作的鲜明特点。一是要认真负责,不要事不关己,麻木不仁,敷衍了事。二是要谦虚谨慎,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态度诚恳,与人为善,形成和别人协商其事的气氛。三是要热情周到,对协调对象的意见和呼声要认真听取,能答复的及时予以答复,不能答复的要请示领导,然后进行处理。
(4)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协商原则是指秘书在协调中要始终坚持平等待人,以协商的态度进行对话。协调工作实际上就是协商解决问题。秘书协助领导参与协商工作,不是布置工作,与协调对象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