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长大成人,再后来,再再后来,我总算才知道《圣经》里根本没有《哈西结书》这一章,也没有什么亚哈上尉。实际上,爹根本不认字,他嘴里那一套一套的《圣经》全是白人说给他听的。
眼下城里谣言四起,说要吊死我爹,罪名是“圣灵附体”,他们还说,他跟这批最先闯荡西部的亡命徒调情,在荷兰佬儿亨利酒馆里歇脚打盹儿、端茶送水的这帮人里干什么的都有——投机贩子、放兽夹的、半大小子、行脚商、摩门教徒,甚至还有白种娘们儿。这些可怜的定居者们光操心从木板地里蹿出的响尾蛇和爱走火的后膛炮就够头疼的了,还得时刻担心烟囱装得不对劲把自己呛死,至于哪个黑鬼打着“戴王冠的伟大救赎者”的幌子在他们中间混得起劲儿,他们才懒得管呢。说真的,到了1856年我十岁的时候,镇子里头已经公开嚷嚷着要把我老爹的脑浆子揍出来。
那年春天,有个外乡人顺手代劳了,可我琢磨着,就算没这件事,他们早晚也得亲自动手。
荷兰佬儿亨利的小店不偏不倚,正好坐落在密苏里州地界旁。它相当于邮政局,能打官司,能传闲话,也管保叫你喝个痛快,附近混日子的密苏里叛军在里头玩牌、吹牛、嫖妓女,这些人越过堪萨斯边境,满嘴跑火车,成天咋咋呼呼说什么黑人要占领全世界啦,白人的宪法权利已经给北方佬儿扔到茅房里去啦。我才懒得听他们胡说八道,只想趁着爹给他们剃头刮脸的工夫,混在里头去给他们擦皮鞋,光是顾着往我那小嗓子眼儿里塞玉米饼灌麦芽酒就够我忙的了。可是刚一开春,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却传起一个大恶人的故事,那是个白人,大伙儿管他叫约翰·布朗老头儿,这家伙从东边儿的一道穷山沟里来,领着“波特瓦特米枪队”的几个小子来我们堪萨斯地界寻事。听人家说,约翰·布朗老头儿带着几个杀人不眨眼的儿子,打算把大草原上的男女老幼杀得一个不留。约翰·布朗老头儿是盗马贼。约翰·布朗老头儿放火烧人家的农场。约翰·布朗老头儿糟蹋女人,还砍人家脑袋。约翰·布朗老头儿干了这件坏事,干了那件坏事,老天爷呀,他居然干了那么多坏事情,人家对他一忍再忍,现如今已经是忍无可忍。约翰·布朗老头儿这个王八蛋的所作所为简直到了恶贯满盈、猪狗不如的地步,让你大开眼界,我认识的白人都是多么善良呀,他可把人家欺负到家了,而且天知道他还打着什么坏主意呢。老天爷,我暗下决心,哪天冤家路窄,我非得亲手要了他狗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