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民变事发后,山东旅京官绅柯绍忞、张春海等人纷纷联名向都察院上递代奏公呈,揭露“官绅激变,滥杀无辜”的实情,要求严惩有关官绅。为了平息公愤,清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将知县朱槐之革职,永不叙用;候补道杨耀林、署莱阳知县奎保、候选县丞王圻著即行革职;登州镇总兵李安堂著即开缺;绅士王景岳、葛桂星等均著褫革,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与长沙抢米风潮一样,莱阳民变也充分显露了清王朝统治基础即将崩溃的冰山一角。如时论所云:“盖察事变所由起,验今日之民心,近征之道光之末年,远鉴之秦、隋之季世,则土崩之势,今已见端。月晕知风,础润知雨,窃恐踵莱阳而起者,祸变相寻而未有已也。”
三 其他各类民众反抗斗争
(一)罢市与罢工
这个时期民众反抗斗争的主体主要还是农民,但广大商人、手工业者和一般城镇居民的罢市与产业工人的罢工也开始逐渐频繁起来。商人的罢市往往与抗捐抗税相联系。例如,1906年,安徽芜湖因抽收路、矿、米捐,各商相率罢市;1907年,浙江杭州全城茶馆抗收学堂捐相率罢市;1908年,湖北汉口因官府要加征商税,专设商捐局,商人相约于开局之日罢市以为抵抗;1911年,上海英、美租界及南市地区商民要求减免房租而相率罢市,等等。工人的罢工则主要是为了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资待遇等经济利益。例如,1906年,上海瑞纶丝厂女工近千人罢工,反对厂方无理扣发工人工资;1909年,上海元丰、长纶、新大、协祥等丝厂工人先后罢工,反对厂方增加工时或要求清偿积欠工资,等等。这个时期的工人阶级虽然还没有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但日渐频繁的罢工活动业已初步显示这一新生社会力量的反抗精神与进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