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整天的时间看瑞丽,然后照着里面的指点去逛街买衣服。我我学着用粉底和眼线笔,涂了洗,洗了涂,练习两天才掌握技巧。直到,擦了睫毛膏的睫毛,会在灯光下映出纤长的影子。
施华洛士奇的水晶耳环,摇曳出华丽的光晕。我穿着ONLY的小礼服和SATARDAY的细跟长靴,站在穿衣镜前,满意的笑。
这是二十年来我第一次,为了一个男子,心怀忐忑,面带潮红,锦衣夜行。
我去他家的时候已是夜晚,坐在出租车上观望华灯初上的城市,夜风袭来,微醺如醉。
我想象他见我时的表情,微笑,亦或愕然。
可是我漏掉了铩羽而归的这个结局。
很多事情,即使单方面跃跃欲试,准备周全,也要对方配合才行。
我在他家等了很久,他始终没有回来。我发短信给他,说,“我帮你修好冰箱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回复说,“我晚上不回去了,你先走吧。”
我的心跌至谷底。不甘心,又说,“天黑,我不敢独自下楼,你可不可以回来送我回家?”
我开始惶恐,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惴惴不安的等待他的回复,高跟鞋将地板踏得咚咚响。
良久,等来寥寥几个字,他说,“对不起了。”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几乎要将手机摔到地上。忽然想起韩国恐怖片《红鞋》中的情景,映衬着荒凉的黑夜,心就瑟缩起来。我一向不是个勇敢的人,他给的孤单,让我更加懦弱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