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是个头脑极清醒的人,所谓“时宝钗”,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摩登宝钗”,就是既能游泳于新潮,又能体谅现实的因循力量,总是设法在发展与传统之间寻求良性的平衡。她一方面肯定岗位责任制,一方面又提出了“均富”的构想,这构想又细化为:一、大观园里的项目承包者,既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不用往府里的账房交钱,但他们也就不能再从账房那里领取相关的银子或用品,比如原来他们服侍园里的主子及大丫头们,要领的头油、胭粉、香、纸,或者是笤帚、撮簸、掸子,还有喂各处禽鸟、鹿、兔的粮食等等,此后都由他们从承包收益里置办;二、承包者置办供应品外的剩余,归他们“粘补自家”;三、除“粘补自家”外,还须拿出若干贯钱来,大家凑齐,散与那些未承包项目的婆子。薛宝钗在阐释这一构想时,一再强调“虽是兴利节用为纲,然……失了大体统也不像”,“凡有些余利的,一概入了官中,那时里外怨声载道,岂不失了你们这样人家的大体?”她特别展开说明,为什么要分利与那些并没有参与承包的最下层的仆役:“他们虽不料理这些,却日夜也是在园中照看当差之人,关门闭户,起早睡晚,大雨大雪,姑娘们出入,抬轿子,撑船,拉冰床,一应粗糙活计,都是他们的差使,一年在园里辛苦到头,这园内既有出息,也是份内该粘带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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