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与“成熟”是在比较中得以显现的。这种比较同时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电视自身的发展比较,一是电视作为传播媒介同其他传播媒介的比较。由于电视在各种传播媒介中属于后来者,所以,后者的比较就具有了更加突出的意义。
就电视的自身发展比较而言,在它问世之初,由于人们过多地强调了电视的“可观性”与“动态过程”的优势,原谅了它的“幼稚”与不足。但随着电视的普及与发展,受众“看”多了,也就变得挑剔起来,不再仅仅满足于对新闻事实发生的介绍。就电视作为传播媒介同其他传播媒介的比较而言,它问世时的光芒,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渐渐淡化,特别是传统的印刷媒介为了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利,加大了新闻报道的深度与广度,以自己新的优势去“展现”电子媒介的不足,同时,也培养出了受众更高的信息品位。正是这种外因与内因的合力,加快了电视新闻的“成熟”速度,去实现由“幼稚”向“成熟”的飞跃。
所谓电视新闻,是以电视为传播媒介,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事实的传播”。这一解释强调的是对于“事实的传播”。而深度报道根据《简明新闻学辞典》(余家宏主编)的解释,为“一种阐明事件因果关系、预测事件发展趋向的报道形式”,“是新闻的5个W和一个H的进一步深入的报道方式”。强调的是对于事件相关因素的整体把握。如果将两个概念稍加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前者是受众对于事件的认知,而后者则是帮助受众对于事件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理性的思辨,进而达到对于事件更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