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二〇:“淮安之俗,显宦居乡,县送门皂、吏书、承应,比于亲临上司。往翰林学士蔡昂守制在籍时可验也。”
7.《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五月庚子,吏部郎中刘平仲叔父有罪,当杖为军,上以平仲仕于朝,特免之。”
8.《明律》卷四《户律》:“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9.《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一。
10.《消夏闲记摘抄》卷中。
11.参见《明史》礼志与服志。
12.《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九。
三 进入仕宦阶级的梯子——科举和学校
明太祖既统一了全国,用残杀的恐怖手段,用新的行政机构来集中政权,提高皇帝的威严。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他个人综揽国家庶务,朝廷大臣都成了备位的闲员。历史上记着他在八天内所处理批阅的诸司奏札高达1660件,计3391事。1平均每天有200多件,400多事,真可算是“衡石量书”“传餐而食”,和秦始皇、隋文帝鼎足而三了。他拼着命干,不肯放松一点儿,专凭残杀来救济个人精力所不及。2但隔了一两代,娇生惯养的年轻皇帝受不了这苦工,政权便慢慢转移到皇帝的私人秘书——阁臣——手上,英宗以后,诸帝多冲年即位,政权又慢慢地从外廷秘书的阁臣,转移到内廷秘书的司礼监手上。阁臣和司礼监——外廷和内廷的政权互为消长,也间或有同流合污的时候,皇帝只是一个傀儡。皇族除了拿禄米,多养孩子,在封地渔虐平民,作威作福以外,绝对不能做一点事儿。中央的政权被宦官,地方的政权被仕宦阶级所把持。他们和他们的宗族戚党同时是大地主,也是大商人,因此这一阶级所代表的也只是这两种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