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一是,周淑琴平时酷爱穿高跟鞋;答案二是,周淑琴曾经做过剖腹产手术,手术后负责缝合的大夫是个新手,技术很粗糙,手术创口长好后,留下一个像大蜈蚣似的难看的疤痕。
盛阳市晨西区春和街道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刘万江。
刘万江喜欢看阿加莎的小说,对书里面的经典名句肯定了然于胸。他修鞋时用于给皮革钻孔的锥子,就是作案凶器。三名被害人之一的刘美娜,被杀当天曾与他有过接触,并且他对刘美娜的高跟鞋印象深刻,虽然他矢口否认在修鞋铺见过另外两名被害人谢春燕和姜杉,但从他回应的姿态来看,有隐瞒事实的可能。刘万江的家在春和街工人村中,与谢春燕租住的平房仅有不到200米的距离,与刘美娜居住的向阳小区也没超过1千米的距离,至于5路公交车站则稍远一点,但他开的修鞋铺与车站也在1千米的范围之内,总体来说三个案发现场都是他步行可触及的,并且他对周边的环境异常熟悉,这可以视为他的一种犯罪模式或者习惯,也给他作案以及逃离现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保护。同样,因为长期生活在相同的区域内,关于三名被害人的风言风语,刘万江一定早有耳闻,于是将她们与婚内出轨的前妻周淑琴归为同一类私生活不检点的放荡女人;也同样,三名被害人都喜欢穿高跟鞋,这也与周淑琴的爱好相似,但是她们并未像周淑琴一样做过剖腹产,于是刘万江便亲手赋予她们一个剖腹产疤痕图案。也就是说,在杀人的过程中,刘万江把三名被害人当作周淑琴的化身,借由惩罚她们,来发泄心底对周淑琴的怨气。当然,想必终有一天他也会杀了周淑琴,只不过被小车司机潘洪波抢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