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个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我都会溜上岸到一些小村落去,花10到15分钱买些玉米粉、腌肉或其他食物来吃,有时候我也偷些流落在外的鸡带回来果腹。老爸总是说,当你逮到机会时就要偷只鸡,因为你自己不偷的话,别人也会偷,这亘古不变的法则千万别忘记啊。我倒是从来没有见过老爸偷鸡,不过他总这么说就是了。
一到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进玉米田,借一只西瓜或是甜瓜、南瓜,或是几个刚熟的玉米,诸如此类。爸爸常说,借借东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时候偿还人家,那没有什么害处。不过,那位寡妇说,那不过是偷窃好听一些的说法罢了,正派人没有一个肯干这样的事。吉姆说,依他看,寡妇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说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办法是我们搞好一份清单,从中挑出两三种东西,先借到手,然后说明,往后不再借了——依他看,这样一来以后再借别的东西就不碍事了。我们就这样商量了一整夜,一边在大河上朝下游漂过去,一边准备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商量到天大亮,问题全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决定不借山里红和柿子,把这两项从单子上删掉。在这样决定以前,大家心里总有点儿不大痛快,决定以后,大家都觉得心里好受了。能这样作出决定,我也很高兴,因为山里红根本不好吃,柿子呢,还要两三个月才熟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