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的不自由】当时无论新教的教会还是旧教的教会,都不许一般国民有信仰的自由,各国的政府又往往愿做教会的后盾,对于反对国教或抨击国教的人民施以重罚。
【出版物的检查】至于书籍和其他出版物亦必须接受政府官吏的检查,免得动摇教会或君主的威信。甚至在1757年时,法国国王下令,凡著作或者出版攻击宗教文字的人就处以死刑,所以在18世纪时,法国有许多抨击政府和教会的书籍被政府和教会中人用火烧掉或禁止发行,著作人亦常常有被拘的危险。虽然当时禁纲非常严密,但是反对旧制、主张改良的文字仍旧层出不穷,流通很广。著作人往往隐去真实的姓名,把书籍送到日内瓦或者荷兰去出版。至于西班牙,因为一面有出版物的检查,一面又有宗教裁判所的压迫,所以国内改革的精神大受阻遏,为欧洲西部诸国中最退化的一个国家。
【英国人的言论自由】英国虽然有国立的教会,但国内亦有许多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其中最有名的就是17世纪时所创的贵格会(Quakers)和18世纪时所创的卫理公会(Methodists)。前一种主张世界和平,后一种主张生活俭朴,在现代世界各国都有相当的势力。当时英国政府对于旧教徒和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虽然不许他们充任政府官吏和取得大学学位,但是对于一般国民的言论却非常放任,听其自由,凡国民出版书籍,并不和法国一样须先得到政府的许可。因此当时英国人对于宗教、科学和政治,都有很多讨论的机会。英国能够成为一个现代强国,这亦是最大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