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对待的诸法,外境无情方面有五对法:天和地相对,日和月相对,明和暗相对,阴和阳相对,水和火相对。这是五对相对法。
法相、语言方面有十二对法:语和法相对,有和无相对,有色和无色相对,有相和无相相对,有漏和无漏相对,色和空相对,动和静相对,清和浊相对,凡和圣相对,僧和俗相对,老和少相对,大和小相对;这是法相和语言的十二对相对法。
自性起用方面有十九对法:长和短相对,邪和正相对,痴和慧相对,愚和智相对,乱和定相对,慈悲和狠毒相对,持守净戒和为非作歹相对,直和曲相对,实和虚相对,险和平相对,烦恼和菩提相对,常和无常相对,悲和害相对,喜和嗔相对,舍和悭相对,进和退相对,生和灭相对,法身和色身相对,化身和报身相对;这是十九对相对法。”
六祖说:“三十六对法如果懂得如何运用,就能使道贯穿于一切经法,而且出入不落于两边。真如自性随缘起用,和人言谈时,对外要能即于一切相而不执著一切相,在内要能即空而不执著空。如果完全著相,就会助长邪见;如果完全着空,就会增长无明。执著空见的人,有的诽谤佛经,肯定地说‘不用文字’。既然说不用文字,那么人也不应该有语言,因为这语言本身就是文字的相。又说‘直指之道不立文字’,就是这‘不立’两个字,也是文字。又见到别人在说法,就诽谤别人所说着在文字。你们应该知道!自己执迷还罢了,又诽谤佛经。千万不可诽谤经法,否则将造下无量无边的罪业!如果外着于相,而造作有为法来寻求真道;或者到处建立道场,而辩论有无的过患,像这样的人,即使历经多劫也不可能明心见性。只许依照正法修行,又不可什么都不想,这样反将造成佛道上的障碍。如果只是听人说法而不实地修行,反而会使人生起邪念。因此要依照正法修行,说法不要住相。你们如果能够悟解,并且依照这样去说、去用、去行、去作,就不会失却本宗的宗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