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恩翘着嘴角,一副得意的样子。
男孩越是不说,叶凉就越好奇,在逼问之下,朴恩才有些别扭地道出实情:“你不是喜欢写字好看的男生吗?”
上学的时候,朴恩成绩差,写出的字像狗爬的,因为这个没少挨老师批评。叶凉则恰恰相反,自会写字开始,字就一笔一画写得清雅隽秀,工整至极。初中,优等生叶凉放了学时常会帮差生朴恩补习功课,看见语文课本上男孩潦草至极的笔记,也不禁蹙紧了眉头,嫌弃道:“朴恩,你的字写得也太丑了,我同桌王梓旭写字比你好多了。”
王梓旭不仅是两人的同学,更是年年位居榜首的学霸级人物。
听罢,朴恩立即表示了不屑,并且为了磨灭王梓旭在叶凉心中的好印象,出言抨击道:“写字好有什么了不起,看他那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跑步肯定连一百米都坚持不下来。”
“不会啊,我觉得写字好看的男生超有魅力。”
女孩不经意的一句话,朴恩却牢记在心,与叶凉分开的这几年“闷头修炼”。
叶凉怎么都无法想到在美国生活了五年的朴恩,中文书写水平竟然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可……这可是瘦金体,你怎么会练这种字体?”
初学者学小楷学得比较多。
朴恩摸了摸鼻子,坦白道:“易聊是我堂哥。”
这下叶凉是真的被吓到了,说话都变得有些不利索,眼里仿佛有光:“你……你说什么?易聊是你堂哥,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